貸款發放完成,到期回收率100%
  本報訊(記者 熊筱偉)省住建廳11月4日透露,我省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發放全部完成,涉及項目43個,累計發放貸款43.71億元。
  自2010年起,經國務院批准,我省開展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試點,共有成都、攀枝花、德陽、南充4個試點城市的公租房、棚戶區改造等建設獲得相應支持。
  利用住房公積金結餘資金開展住房公積金項目貸款,既可緩解地方住房建設保障性住房的資金壓力,還能促進結餘資金使用的良性循環。截至今年10月,上述43個試點項目中,完成主體施工和已交付使用的項目達36個,占試點項目總數83.7%;正在進行主體施工項目7個,占試點項目總數16.3%。
  推動建設同時,資金安全和收益同樣重要。截至今年10月,全省累計回收試點項目貸款資金12.15億元,到期回收率保持在100%,未出現逾期還款現象。
  如今貸款發放已完成,如何確保不出現“壞賬”?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對於項目支持的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等銷售類保障性住房,我省要求將房屋銷售收入及時進入項目監管賬戶,實行封閉式管理,確保還款資金;對公租房、棚改安置房項目,則以地方財政“兜底”措施,落實還款計劃,確保住房公積金項目貸款按期足額回收。
  (原標題:公積金為保障房建設貸款逾43億元)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gd21gdbrg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