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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毒販否認指控,稱自己沒賣過毒品 攝/法制信用貸款晚報記者 曹博遠
  法制晚報訊(記者 洪雪)因吸毒曾先後3次被拘留和強制戒毒,剛從戒毒中心出來,又跑到武漢買毒品,關鍵字坐火車回京被抓獲。
  今日上午,被控涉嫌運輸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支票借款高某在二中院受審。在法庭上,高某稱自己沒買賣毒品,去武漢拿來的毒品是為了要回欠款。
  檢方指控,2013年msata1月5日,高某乘坐T62次火車從湖北武漢市攜帶甲基苯丙胺400.39克(含量為54.78%)次日抵京時,被民警抓獲,警方從其攜帶的包中起獲上述毒品。此後,民警在高某丰台區的暫住地分別起獲毒品300多克。
  上午9花店時30分,44歲的女子湖北人高某被帶進法庭。
  “我從來沒賣過毒品,只是買了自己吸食。”高某否認指控,她說她到武漢是因為有個叫阿龍的毒販子欠她8.4萬元,為了要回錢,她到武漢的一個ATM機上,假冒付款給阿龍女友,然後用一包冰糖從阿龍手下掉包回毒品,連夜乘坐火車回北京。“我當時就想用這些貨逼阿龍還錢。”
  “你為何發短信給毒友劉某說給他帶了500斤米,米是不是就是毒品的意思?”公訴人問。
  “不是,米就是糧食的意思,我也確實給他帶了吃的。”高某回答說。
  “你一次給人帶了500斤糧食可能嗎?”公訴人追問。“我是開玩笑的,500斤糧食我拿不了”,高某辯解。
  公訴人出具劉某證言顯示,高某告訴劉給其買毒品回來了。該案未當庭宣判。
  (原標題:毒販短信毒友:帶500斤米 受審不認罪 稱米就是糧食的意思 自己在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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